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關閉窗口 關閉窗口 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政部:墓地使用期限一般為50年或70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:  文章來源:  點擊數 13591  更新時間:2011/4/5 17:07:30  文章錄入:admin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月5日,在四川眉山市龍椅山陵園,人們在墓地祭奠故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4月4日說,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,一般為50年或70年。近期,有媒體報道稱“墓地的使用期限為20年”,這種提法存在誤區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華社發(姚永亮 攝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欧美日韩亚洲中字国产